各二级学院、部门:
期末将至,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本学期报账日期截止到2019年1月17日。请需要报账的校内外各单位及个人尽快办理、完善各项报账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完报账手续者,请于下学期开学后再来办理。
二、封账期间教职工应关注公务卡还款期限,避免还款不及时造成不利影响。
三、根据“财务报销票据不能跨年度使用”的财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凡2018年的各种有效票据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按规定报销完毕,自2019年4月1日开始不再报销2018年年限内使用的各种票据。
注:科研经费、项目经费、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建设等经费实行边使用边报销管理办法,结题或项目建设期满清算,未能按时结题或按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的,全额收回预借款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