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职责

萍乡学院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的校一级财务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提出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初步意见,并且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合理调度资金,及时拨付各项支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决策;

2.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实际,起草、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各项经济行为,对学校的财经工作实施日常管理;

3.参与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经济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草拟学校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4.积极组织收入,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合理调度资金,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提供财力保障;

5.组织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对学校资产实施财务监管,加强资产核算,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定期编制学校各类财务报表,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8.负责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校内收费行为;

9.负责学校会计档案与各类票据的管理;

10.负责校园一卡通资金结算与管理;

11.负责对学校二级学院财务和其他部门财务的业务领导,加强财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审核和财务人员、报账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开发票抬头:萍乡学院;类型:增值税发票;税号:12360300491332172U;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萍乡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97703665527;
单位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电话号码:0799-668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