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政策调整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1〕864号)有关规定,现将萍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内容、听证会参加人员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4日 下午3:00
地点:萍乡学院至善楼会议室三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一带一路”倡议背景,充分发挥白俄罗斯作为欧亚体育强国的资源优势,引进其先进的体育教育理念和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体育人才。学生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体育组织、国际、赛事机构等领域发展,成为促进中外体育文化交流的优秀人才。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政策调整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1〕8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需求,我校拟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定为2万元/生/学年,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费项目及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万元/生/学年,按学年收取。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3.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三、听证会参会名单
(一)省级职能部门3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定1人
江西省财政厅暂定1人
江西省教育厅暂定1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人大代表暂定1人
政协委员暂定1人
(三)教师代表3名
彭苏建 体育学院教师
刘 萍 体育学院教师
刘 兵 体育学院教师
(四)家长代表2名
肖湖萍 体育学院学生家长
文 珍 体育学院学生家长
(五)学生代表9名
李敏捷 体育学院学生
罗泽华 体育学院学生
莫书琦 体育学院学生
陈子菲 体育学院学生
余丽雪 体育学院学生
肖俊豪 体育学院学生
刘子渝 体育学院学生
盛如玉 体育学院学生
贺弘毅 体育学院学生
(六)校方代表8名
黄志开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曾 敏 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贺晓梅 校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教务处处长
刘德平 计划财务处处长
陈 岷 体育学院院长
陈 敢 学生工作处处长
黎海玲 招生就业处处长
郑照强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特此公告。
萍乡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