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权力腐败,杜绝铺张浪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研究,决定学院试行开展“三公”经费“经费预算公开、重大开支公开、使用结果公开”(简称“三公开”),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从深层次上推进学院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公开”的主体
按照“谁使用、谁公开,使用多少、公开多少”的原则,学院及院属各单位均为“三公开”主体。
二、“三公开”的范围
(一)经费预算公开。学院在讨论决定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后,在一周内内向学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以报告形式予以公开,并需签字确认;院属各单位填写好并上报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以报告形式予以公示,并需签字确认。
(二)重大开支公开。凡一次性接待费用超过3000元的,在一周内向班子成员公开;重大接待活动(预计一次性接待费用超3000元的)安排情况,在事前向班子成员公开。
(三)使用结果公开。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报、报告制。即学院“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应作为学院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的补充内容,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以报告的形式向教职工代表公示;院属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每年以教工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通报。
三、“三公开”的方式
(一)学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由学院领导班子每年向教代会通报全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汇报采取情况一览表、重要情况说明及分析等方式进行。
(二)院属各单位向本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公开的,采取中层及以上干部会、情况一览表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经费中开支涉及的“三公经费”按省市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院属各党委全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每年12月31日必须及时报送学院纪委。
(二)学院纪委每年至少一次对各单位重大接待(一次性开支超3000元的)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学院。
(三)凡未按照要求进行“三公开”及报送材料的,发现一次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发现两次实行问责和重点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纪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表:1.《经费预算公开表》
2.《重大开支公开表》
3.《使用结果公开表》
(单位)20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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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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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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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在岗 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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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及其他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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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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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预算会议的主要内容: |
类 别 |
上年发生数 |
本年预算数 |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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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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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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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两份,原单位留存一份,学院纪委各存一份。
“三公”经费重大开支公开表
公开时间: 年 月 日
消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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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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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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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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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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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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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 |
总金额 |
桌数 |
餐饮 |
烟酒 |
住宿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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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行费(含新车购置、维修、装饰等) |
总金额 |
部件名称 |
部件费 |
工时费 |
燃料费 |
年检费 |
保险费 |
过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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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费 |
总金额 |
交通费 |
住宿费 |
餐费 |
签证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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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需留存备查。
(单位)20 年度“三公”经费使用结果公开表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 时间 |
自 起至 止 |
统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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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费 |
本年控制数 |
上年发生数 |
本年发生数 |
餐 饮 |
烟 酒 |
礼 品 |
其 他 |
接 待 次 数 |
平均每次(元) |
是否超标 (用正负百分比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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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辆 运 行 费 |
本年控制数 |
上年发生数 |
本年发生数 |
车 辆 数 |
维 修 费 |
燃 料 费 |
路 桥 费 |
保 险 费 |
其 他 |
是否超标 (用正负百分比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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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国 费 |
本年控制数 |
上年发生数 |
本年发生数 |
出 国 人 员 |
国 家 名 称 |
交 通 费 |
住 宿 费 |
餐 饮 |
其 他 |
是否超标 (用正负百分比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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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两份,原单位留存一份,学院纪委各存一份。
(2013年12月20日)